2023年6月14日上午,建筑工程学院在嵩德楼A210组织召开了2023届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评定会,学位评审委员会主席苏宝胜,副主席李红梅,以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本次评审会,对本年度应往届毕业生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,对不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情况进行了确认,并对往届毕业生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。最终确认了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。
在严谨、公开、公正的基础上,学院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位管理工作,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,不断加强学位管理制度建设,确保学位授予质量,从而服务好教学、服务好学生,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、健康的发展。